西安刑事辩护律师:管制有哪些特点?

管制有哪些特点?

 

       从本质上来讲,管制是一种限制自由的刑罚,其比剥夺自由的刑罚种类要轻得多。其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只限制自由而不剥夺人身自由。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原居住地工作和生活,

 

       2、 被判决管制的犯罪分子要接受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并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 管制的判决归人民法院,管制的执行归公安机关。其他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行使判决权和执行权。

 

       从上述特点我们可以看出,管制从裁决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程序,体现了轻刑轻判的刑事政策以及对法院严格依法判决的要求。

 

 

西安刑事辩护律师——刘长洪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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