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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刘长洪今日分享,彩礼和见面礼一样吗?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西安离婚律师刘长洪今日分享,彩礼和见面礼一样吗?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彩礼和见面礼一样?
不一样。见面礼是第一次见面时给对方的礼物,而彩礼是男方娶亲时给女方的。
一、见面礼的含义

1、见面礼指初次见面时馈送的礼品或指见面时的礼节。小辈初见长辈,应向长辈行礼,长辈应给小辈一些礼品或钱币,谓“见面礼”。

2、当男方带女方第一次进家门的时候,男方父母则需要为新来的(儿媳)准备一份见面礼,可以是一枚戒指、镯子或者项链,就是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礼品。但是在当下,一般都是包一个红包,里面具体装多少钱可以根据家庭条件,抑或是您的心情来定,但多半以吉利数字为准,且为双数,毕竟好事成双嘛,像666、888、1200、10001等都是不错的参考。

3、当男方第一次亲自去女方拜访时,也的带上一些见面礼。诸如一些保健品、茶叶、烟酒等,在这送礼期间,你可以根据老丈人、老丈母的喜好来,具体送什么,可以提前资讯你未来的另一半。

4、还有一种就是双方亲家第一次见面,都需要带上一份见面礼,这样才显得隆重、有诚意。

二、彩礼的含义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于彩礼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西安离婚律师   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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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和见面礼一样?
不一样。见面礼是第一次见面时给对方的礼物,而彩礼是男方娶亲时给女方的。
一、见面礼的含义

1、见面礼指初次见面时馈送的礼品或指见面时的礼节。小辈初见长辈,应向长辈行礼,长辈应给小辈一些礼品或钱币,谓“见面礼”。

2、当男方带女方第一次进家门的时候,男方父母则需要为新来的(儿媳)准备一份见面礼,可以是一枚戒指、镯子或者项链,就是一些有纪念意义的礼品。但是在当下,一般都是包一个红包,里面具体装多少钱可以根据家庭条件,抑或是您的心情来定,但多半以吉利数字为准,且为双数,毕竟好事成双嘛,像666、888、1200、10001等都是不错的参考。

3、当男方第一次亲自去女方拜访时,也的带上一些见面礼。诸如一些保健品、茶叶、烟酒等,在这送礼期间,你可以根据老丈人、老丈母的喜好来,具体送什么,可以提前资讯你未来的另一半。

4、还有一种就是双方亲家第一次见面,都需要带上一份见面礼,这样才显得隆重、有诚意。

二、彩礼的含义

传统意义上的“结婚彩礼钱”,指新郎一方购买婚房,家具,婚后生活用品,以及各种婚礼仪式花费的钱财。新中国成立后,提倡“结婚不讲财”,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结婚彩礼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成“淡化状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中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彩礼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对于彩礼没有做明确的规定,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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