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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竞业禁止义务”产生的权利义务

        对于公司:在以往,公司往往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后二年内劳动者有竞业禁止义务,往往把竞业禁止义务当做一个万能条款,和每一位劳动者都是这样约定,可是在本司法解释颁布后,公司约定竞业禁止义务时应该谨慎,因为一旦约定了,要每月承担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公司只需对高层管理人员约定即可,对一般劳动者没必要约定,否则,公司承担了高额的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

 

        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竞业禁止期间补偿金,按照离职前一年平均月工资30%计算每月的经济补偿,且该费用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

 

        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8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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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公司:在以往,公司往往约定劳动合同终止后二年内劳动者有竞业禁止义务,往往把竞业禁止义务当做一个万能条款,和每一位劳动者都是这样约定,可是在本司法解释颁布后,公司约定竞业禁止义务时应该谨慎,因为一旦约定了,要每月承担经济补偿金。一般来说,公司只需对高层管理人员约定即可,对一般劳动者没必要约定,否则,公司承担了高额的经济补偿金,得不偿失。

 

        对于劳动者: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约定竞业禁止义务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竞业禁止期间补偿金,按照离职前一年平均月工资30%计算每月的经济补偿,且该费用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

 

        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已于2012年12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6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1月18日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六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但未约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第七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当事人解除劳动合同时,除另有约定外,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或者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后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八条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九条 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额外支付劳动者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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