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购买的房屋属于个人财产
西安婚姻家庭律师为您分享离婚法律知识:
案例一:张某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全款购买一套住房在个人名下,离婚时其配偶是否有权分割?
案例二:王某用婚前个人存款,在婚后支付首付款,按揭款是夫妻共同偿还,离婚时该房屋如何分割?
西安离婚律师刘长洪律师分析如下:
对于案例一,只要张某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其婚后购买的房屋是其婚前个人财产转化而来,离婚时应当认定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但是如果婚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那么该房屋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代表着其同意将该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置。如果该房屋只是登记在张某名下,只能视为其个人财产的形式的转化,无论形式如何转化,仍然视为其个人财产,其配偶在离婚时无权分割。
对于案例二,王某用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首付款购买的住房,夫妻共同偿还银行贷款,法院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因首付款是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时,应首先将首付款分给王某,对于房屋增值部分,应当考按照首付款与偿还按揭贷款的比例来分割。
针对上述两个案例,各地法院判决不不完全统一,目前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造成各地法院判决并不完全相同。
刘长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