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如何主张拆迁补偿款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公布实施,该法规明确将被征收人限定为所有权人,整部法规未赋予承租人征收补偿关系中的身份地位,对承租人在征收补偿中的利益未予考虑,基于此,在所有权人获得征收补偿款后,承租人起诉所有权人分割征收补偿款利益纠纷不断攀升,但案由和法律关系至今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裁判更加混乱。
根据相关案例归纳总结,目前法院对承租人起诉出租人主张拆迁补偿款案件之案由主要有以下几种:
- 侵权纠纷案由
- 不当得利案由
- 用益物权纠纷案由
- 占有物返还纠纷案由
- 租赁纠纷案由
房屋承租人向出租人主张拆迁补偿款案件,承租人虽然与出租人签订有租赁合同,但案件并不是承租人与出租人因履行租赁合同而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绝对不是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实质是因国家征收房屋,征收单位将承租人应得的征收补偿款付给了出租人,承租人基于租赁合同要求出租人分配、返还征收补偿款的纠纷,从根本上来说,是出租人侵犯了承租人应得的财产权益。这正是尽管相当多的法院以租赁合同为案由,但实际仍然以返还财产或者不当得利进行审理的原因。所以,本律师认为此类案件绝非租赁合同纠纷,而应该是侵权类的纠纷,以返还不当得利为案由最能反映案件的实质和承租人的诉求。
西安房屋拆迁纠纷律师 西安房屋征收纠纷律师 西安房屋租赁纠纷律师
刘长洪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