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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律顾问】孩子抚养费在父母离婚之后,那么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孩子抚养费在父母离婚之后,由一方进行支付,那么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跟着西安离婚律师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西安离婚律师   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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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律顾问】孩子抚养费在父母离婚之后,那么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孩子抚养费在父母离婚之后,由一方进行支付,那么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跟着西安离婚律师的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孩子抚养费给到什么时候?
       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

       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地的一般生活水平,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3、有条件的给付期限。一般是指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等情形,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按年支付有困难,可按月或按季度给付。现代社会进入大学学习,几乎成为人生必经的教育阶段,甚至有些子女还要求让父母出资巨额的留学费用,子女为此提起诉讼的也并不少见;但2001年12月27日开始实施的《新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父母抚养的子女仅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很明显,已将那些大学以上学历的费用排除在父母的抚养义务之外。此外,对于离婚前一方长期停付抚育费的,离婚后可酌情由一方补付一部分或全部抚育费。
       孩子抚养费支付标准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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