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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律顾问】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限和时效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情形下,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支付时限最长为11个。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公司的时效

劳动争议件裁时效,是指当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具合法权造,须在法定的能限内向劳动争议件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见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该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明确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期间为1年,也称之为一般仲裁申请时效,一般仲裁时效的完葬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该条第4款还规定了特殊时成,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选待载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司起一年内提出”。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为一年,自应当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分月分阶段计算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一年。

西安工程律师   刘长洪律师   13572814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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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法律顾问】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时限和时效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时限。

《劳动合同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82条第1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14条第2款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情形下,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支付时限最长为11个。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公司的时效

劳动争议件裁时效,是指当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具合法权造,须在法定的能限内向劳动争议件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我国现行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制度见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该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上述规定明确了劳动仲裁申请时效的期间为1年,也称之为一般仲裁申请时效,一般仲裁时效的完葬点为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该条第4款还规定了特殊时成,即“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上选待载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司起一年内提出”。而未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应当为一年,自应当签订而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计算,分月分阶段计算仲裁时效,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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