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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风险代理经典案例: 甲工程公司对乙实业公司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张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结算已完工部分的工程价款、停工损失、迟延付款违约金等,原告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工通知书、签证、施工日志、催款通知书、停工通知书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等法律知识:1、并不是所有的改变中标合同的内容都无效?问题解答:不能认为违背了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就当然无效,只有就有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不一致的,才可能导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合同约定管辖法律知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合同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A区法院)管辖,不违反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公司董事法律责任风险知识:第一部分:民事责任情形一:董事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情形二: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取得的收入,归自己所有的法律责任;情形三: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产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范围?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分析: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风险代理法律知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风险代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等规定,下列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1、婚姻、继承等诉讼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诉讼案件;3、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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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经典案例-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篇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风险代理经典案例: 甲工程公司对乙实业公司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主张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结算已完工部分的工程价款、停工损失、迟延付款违约金等,原告并提供了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开工通知书、签证、施工日志、催款通知书、停工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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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结算、优先受偿等疑难问题解答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疑难问题解答等法律知识:1、并不是所有的改变中标合同的内容都无效?问题解答:不能认为违背了招投标文件、中标文件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就当然无效,只有就有关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价款等实质性内容约定不一致的,才可能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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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合同纠纷律师:一方住所地变更原合同约定的由一方住所地管辖怎么办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合同约定管辖法律知识:根据《民诉法解释》第32条规定:“管辖协议约定由一方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协议签订后当事人住所地变更的,由签订管辖协议时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合同约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A区法院)管辖,不违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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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公司董事等高管承担法律责任的情形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公司董事法律责任风险知识:第一部分:民事责任情形一:董事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而产生的赔偿责任;情形二:董事违反忠实义务所取得的收入,归自己所有的法律责任;情形三: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而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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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借用资质及多层转包和违法分包关系中的实际施工人无权要求发包人承担支付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的实际施工人范围? 西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分析: 《建工解释一》第四十三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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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哪类案件不能风险代理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风险代理法律知识: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风险代理,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等规定,下列案件不允许风险代理:1、婚姻、继承等诉讼案件;2、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诉讼案件;3、请求给予赡养费、抚养费、抚恤金、救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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