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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律师: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西安律师: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知识: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满前向法庭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经法庭通知后才能出庭作证,不能在开庭时突然带证人出庭作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符合本解释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未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不得出庭作证,但双方当事人同意并经人民法院准许的除外。”按照规定,证人出庭作证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当事人向法庭提出申请要求证人出庭作证。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和证人名单,由人民法院审查是否同意决定。二是当人民法院认为因审理案件需要查明证据的,依职权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如果当事人未经向法庭申请,径直带证人出庭作证,对方当事人有权不同意。

        目前“证人出庭作证乱象”,严重干扰了诉讼活动的正常开展。比如,有的当事人未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却自行带证人出 庭作证。还有的是,当事人申请的证人与到场作证的证人不一致,“狸猫换太子”扰乱诉讼节奏。部分审判人员对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的证人出庭作证程序理解不到位,适用弹性过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种乱象。目前证人出庭乱象已经影响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另,证人出庭作证,应签署承诺书,承诺不作伪证,否则愿意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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