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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总和不应超过年24%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滞纳金、违约金总和不应超过年24% 西安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金融贷款利息等法律知识:银行、小额贷公司的贷款利率(包括利息、滞纳金、违约金等)不能过高,如果超过年24%,借款人可以申请法院裁判降低。 法院入库案例编号:2024-08-2-110-002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 法发〔2017)22号 二、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 2.严格依法规制高利贷,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金融借款合同的借款人以贷款人同时主张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和其他费用过高,显著背离实际损失为由,请求对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予以调减的,应予支持,以有效降低实体经济的融资成本。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秩序,依法否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预扣本金或者利息、变相高息等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的合同条款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银行卡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卡行请求持卡人按照信用卡合同的约定给付透支利息、复利、违约金等,或者给付分期付款手续费、利息、违约金等,持卡人以发卡行主张的总额过高为由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国家有关金融监管规定、未还款的数额及期限、当事人过错程度、发卡行的实际损失等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信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