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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离婚律师疑难离婚问题问答

时间:2024-12-27     作者:刘长洪律师【原创】

西安离婚律师总结:离婚案件疑难问题问答

    西安婚姻家庭律师刘长洪律师与您分享力西安离婚律师疑难问题问答法律知识: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商业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

    答: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照保险的现金价值分割。但如果是疾病医疗保险,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的医疗费,属于个人财产,因为这些医疗费终究要支付到医院。

2、离婚协议约定的违约金法院能否支持?

答:离婚是集人身、感情、财产于一体的问题,离婚协议不同于一般商业合同,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如果迟延支付的,法院一般仅支持同期银行贷款利息,而不支持违约金。

3、离婚协议约定将房屋赠与子女,离婚后一方能否反悔?能否要求撤销赠与?

答:离婚时,离婚协议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自离婚之日起离婚协议生效,除非签订离婚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也不得撤销赠与。

4、丈夫借钱炒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答:债权人不能证明借款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炒股不属于不起共同生活开支,故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丈夫欠债,法院能冻结、执行妻子名下财产吗?

    答:可以,法院有权冻结妻子名下存款、房产等财产,如果妻子无法证明属于个人财产,法院有关执行其中一半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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