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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西安风险代理律师:风险代理律师费收费标准不得超过18% 最近很多当事人咨询我西安风险代理律师收费标准,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解答如下: 根据2021年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规定,律师事务所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标的额不足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不足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5%;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万元以上不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2%; 标的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9%; 标的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得超过标的额的6%。 具体见:司法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的通知 司发通〔2021〕87号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摘录 西安风险代理律师刘长洪律师已成功办理三十多件风险代理案件,包括起诉建设工程款风险代理案、起诉民间借贷风险代理案、起诉货款风险代理案等十几个类型的合同纠纷风险代理案件。刘长洪律师承诺不胜诉不收律师费、不收回执行款不收律师费。 特别声明:并不是所有的案件都可以风险代理,婚姻家庭案、行政诉讼按、刑事辩护案、追索劳动报酬案等不能风险代理;即便是合同纠纷案件,律师也要审查是否适合风险代理,以下案件本律师不接受风险代理:标的额过小、胜诉后难以执行的案件(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