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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

      西安工程合同律师刘长洪律师为您分享建工程合同无效如何结算工程款法律知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当依法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计算折价补偿款(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 2022 年第 22 次专业法官会议纪要)
       法律问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应以何种标准计算折价补偿款?
       法官会议意见: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交付工作成果,即建设工程并由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建设工程。如果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应的规范或者标准组织验收,但接收建设工程的,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第十四条等规定,视为建设工程质量合格。
       主要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西安工程合同纠纷律师刘长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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